文章内容:
Indonesiabaik.id - 为了促进信息技术的使用,保护公共利益,防止滥用电子信息,根据法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政府需要保护公众使用符合印尼文化特征和规范的电子互动游戏形式的信息技术产品。
基于这些考虑,政府制定了关于电子互动游戏分类的2016年通信和信息技术部第11号条例。在该部令中,电子互动游戏是指能够反馈游戏动作的活动,并且至少具有以软件应用形式呈现的目标和规则电子化的特征。
同时,电子互动游戏组织者,以下简称组织者(游戏制作者),是指创作、制作、发行和/或传播电子互动游戏的任何个人和/或法人。
同时,电子互动游戏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是指使用电子互动游戏的任何人。该规定旨在协助组织者按照印度尼西亚民族的崇高价值观营销电子互动游戏产品。并帮助包括家长在内的用户群体选择适合用户年龄的互动电子游戏。
分类:
标签:
留言